日前,《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印发。对数字校园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总体要求
数字校园建设应坚持“深化应用,融合创新"的基本思想,采用云服务模式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学校教育的质量提升。
建设目标
1. 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
2. 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3. 实现用户信息素养提升。
4. 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
建设原则
1. 应用驱动,融合创新。
2. 重组整合,资源共享。
3. 适度超前,特色发展。
建设模式
数字校园建设应采用“云-网-端"架构模式:
1. 云"要按照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标准规范,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建设、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来建设和维护。
2. “网"要以固定宽带、移动宽带、有线电视网络等方式支持“端"“云"联通。
3. “端"是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学校重点推进信息化应用,提升全校师生员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
建设内容
1. 用户信息素养。
2. 信息化应用。
3. 基础设施。
4. 网络安全。
5. 保障机制。
建设流程
1. 规划设计。
2. 项目实施。
3. 用户培训。
4. 项目验收。
5. 运营维护。
用户信息素养
本规范从学生信息素养、教师信息素养、管理人员信息素养与技术人员信息素养四个方面对数字校园相关主体的信息技术应用意识与能力的发展进行规定。
学生信息素养
学生信息素养的发展重点是全面提升学生信息化学习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
学习态度与思想意识 学习方式与技能
教师信息素养
教师信息素养的发展重点是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帮助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教与学方式。
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 教学方法与技能
管理人员信息素养
管理人员信息素养的发展重点是全面提升以校长为首的教务、行政管理干部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促进信息化领导力发展。
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 教育领导与管理能力
技术人员信息素养
技术人员信息素养的发展重点是全面提升学校专(兼)职信息化工作者的信息化服务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专业素养发展。
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 信息技术专业技能
总体要求
本规范从主要类型、总体要求与应用需求三个方面对数字校园的信息化应用进行规定。
主要类型
1. 教育教学: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师备课、授课、教研与学生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活动及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2. 教育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与设备资产管理。
3. 教育评价: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生发展性评价、教师发展性评价与学校发展性评价。
4. 生活服务: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家校沟通、文化生活与社会开放服务。
基础设施
1. 网络环境: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接入服务,支持师生与管理者方便获取网络信息。
2. 数字终端:提供实现信息化应用的数字计算设备,支持师生与管理者开展数字化教学与管理活动。
3. 数字化教学空间:提供开展信息化教与学活动的物理场所,支持多种信息化教学模式的实施。
4. 创新创造空间:提供开展学科实验与创新能力训练的物理场所,支持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5. 文化生活空间:提供校园文化与生活服务的物理场所,支持学生与教职工利用信息技术享受便捷的校园文化生活。
网络安全
1. 组织管理
2. 网络应用
3. 校园环境
保障机制
1. 组织架构
2. 全员培训
3. 制度建设
4. 资金投入
5. 多方协调